高平又有大动作
我市城南社区棚户区要改造了
先来看看你家在不在征收范围里呢
这次改造项目
实行“省级统贷、市县购买”的模式
前期手续资料已经准备好了
项目资本金也审批到位
今天一早
老百姓最关心的征收补偿方案新鲜出炉
小编根据
“城南社区棚户区改造项目的公告”
帮大家划出了重点
先来一睹为快喽
一、征收范围:南城街街道办事处城南社区(新建路延伸片区)铁东巷以东,金峰西路以西,泫氏街以南,康乐街以北,全部国有土地、集体土地(包括宅基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及附着物(具体以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规划红线图为准)。
二、征收时间:2017年8月4日至2017年12月31日。
三、征收补偿方案:依照《高平市城南社区棚户区改造征收补偿方案》执行。(详见附件)
1.补偿面积的确定:
(1)按合法建筑面积折算:被征收房屋为庭院式房屋的按合法建筑面积的1﹕1.2标准折算,院内附属房屋层高口平不低于2.2米的按1﹕1的标准折算,低于2.2米的按1﹕0.8标准折算;阁楼前后墙净高(前后墙不等高的取平均值)超过2.1米的按全面积的1﹕1标准折算,净高在1.2米至2.1米的按1/2面积的1﹕1标准折算,净高不足1.2米的按1/3面积的1﹕1标准折算;院内空地面积按10﹕1的标准折算。
(2)按合法占地面积折算:被征收房屋为庭院式房屋的按合法占地面积1﹕1.5的标准折算。
(3)其它:
①院内已坍塌的房屋和预留宅基地,认定为合法面积的,按合法占地面积折算方式折算。
②非宅基地的院外空地认定为合法面积的,按50元/平米的标准进行补偿。
③大杂院院内面积,按每户房屋面积的比例计算补偿,分户所得面积之和等于院内总面积,特殊情况由社区主导协调解决。
被征收人可在按合法建筑面积或按合法占地面积两种折算方式中任选一种,但同一处房产不得混选。以上补偿面积不进行产权置换,一律实行货币化补偿。
(4)房屋产权认定:被征收房屋的产权由城南社区居委会根据被征收房屋的实际情况给予认定。
2、补偿标准
补偿金额=房屋征收补偿+房屋装潢补偿+附着物补偿+搬迁费+临时安置补助费+奖金+其它
1.房屋征收补偿费:补偿面积×补偿单价(补偿单价由第三方机构评估确定,每平方米6000元)
2.搬迁费:搬迁补助费标准按被征收人签约主体给予一次性搬出搬迁补助费2500元。一个被征收人签约主体只计算一次2500元搬迁补助,如有多处房屋应同时搬迁只作一户对待。
3.临时安置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按合法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10元进行补助,补助期限为6个月。
4.房屋装潢补偿、附属物补偿金:委托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评估确定。
5.停业停产补偿费:考虑到居民现有部分建筑作为旅馆、租赁等经营用途,经营性、生产型非住宅房屋除按照实有面积进行折算补偿外,另再作经营补偿。根据入户调查期间有营业执照正常营业的,按实有营业房屋面积每年每平米250元计算,补偿期限为2年。
6.奖励:被征收人在征收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的,按每个征收户即签约主体50000元的标准予以奖励(分户时间截止2016年12月31日止);
25日内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的按40000元的标准予以奖励;
35日内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的按30000元的标准予以奖励,超过35日签约的不予奖励。
一个被征收人签约主体只享受一次奖金,如有多处房屋应同时搬迁只作一户(一个被征收人)对待,不重复享受奖励金。
奖金在征收人确认被征收人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签约并搬迁后兑现。(注:从8月4日开始算签约搬迁时间)
3、补偿原则
征收补偿范围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补偿:
(1)违章建筑和超过审批期限的临时建筑;
(2)房屋征收公告发布后,在房屋征收范围内进行:①新建、扩建、改建房屋的;②对房屋进行装饰、装修,改变房屋用途的;③房产分户及户籍分户的;④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的。
(3)拆除租赁住房的,对承租人不补偿。
四、征收部门:高平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五、征收实施单位:南城街街道办事处。
六、被征收房屋及附着物的所有权人应当配合项目建设,在征收实施期限内与征收实施单位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并在协议约定期限内完成拆(搬)迁。
本征收范围内的被征收人及利害关系人如对征收决定不服的,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晋城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向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看完补偿方案是不是挺激动
期待项目早日建成哦
“高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城南社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涉及房屋进行征收的公告”
责编:张实扬
审核:苏景峰 袁建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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