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8日,沧州市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发布一则黄骅市征地公告,公开信息显示,本次征地村庄为黄骅市滕庄子乡慈庄村,共征地0.2562公顷(约3.843亩),开发用途为商服用地。
以下为公告全文:
征地告知书(2017-7-3)
滕庄子乡慈庄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黄骅市城镇建设,依照法律规定,拟征收你村位于北、东、南、西均至慈庄子村集体土地的土地,面积约0.2562公顷。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商服用地。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调查确认情况为准。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发[2015]28号)规定,拟征收土地位于黄骅市第Ⅲ区片,区片价标准为每公顷84万元。
安置途径为:货币安置。
如果对上述土地权属、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异议,请在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申请听证。
特此告知。
黄骅市国土资源局
2017年7月17日
评论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