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去年我市开展“大拆大整”专项行动以来,一批D级危房腾空搬离,该类危旧房如何处置,是否有新政?日前,瓯海区委书记娄绍光做客《温网议事厅》时透露,瓯海区在调研的基础上,立足瓯海实际,率先制定了《瓯海区农村住宅房屋改造建设管理实施细则》并从5月1日开始实施,该细则内容涉及农房改造方式、建设规模确定及审批、优惠政策等。
该细则主要内容为针对瓯海区范围内合法或经认定为合法的农村住宅房屋如何利用现有建设用地进行改造建设。改造方式包括城中村改造、旧房货币收储、村庄区块改造、宅基地区块改造、独户独幢原址拆建、宅基地移位迁建(本村范围内)等。
“该细则主要有三个方面的突破,解决了农村住房困难户的居住问题;厘定了建设规划范围;解决了认定合法房屋的改造建设问题。” 娄绍光说,根据细则,农村D级危房户、无房户等住房困难户可通过村庄区块改造、宅基地区块改造等统筹解决住房问题;规划在中心城区范围内的农房,原则上不批准独户独幢原址拆建改造,可通过纳入城中村改造、旧房货币收储等方式实施城市化改造;规划在中心城区范围外的房屋将允许拆建,其中D级危房在一定的条件下可优先考虑独户独幢先行拆建或宅基地移位建设;同时针对未办理产权证的农村住房,如果视同合法,可以直接申请宅基地区块改造、独户独幢原址拆建和宅基地移位迁建改造,竣工后可凭借改造前的房屋年限认定意见和改造后的规划审批手续等材料,由不动产登记中心直接办理不动产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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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造方式有哪些?
改造方式包括城中村改造、旧房货币收储、村庄区块改造、宅基地区块改造、独户独幢原址拆建、宅基地移位迁建(本村范围内)等。
1.总规中心城区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农房
2.总规中心城区建设用地范围外的农房(不包括省级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范围和温州生态园建设保护区范围)的D级危房(为申请人唯一合法住宅或其D级危房为本村村民唯一宅基地房屋)
3.总规中心城区建设用地范围外省级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内农房
4.根据《浙江省温州生态园保护管理条例》规定,经省人民政府批复同意的《温州生态园总体规划》确定的生态园建设保护区(瓯海区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农房,依照前款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内农房的处置方式处置,报经温州生态园管委会按规定审批程序审批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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